同人,至少有至同道合的意思,至少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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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同人活動不是很多,但我至少知道,發生了這樣的事肯定是出了問題。
沒錯與該組織的某些成員是熟識,甚至會看這 xanga... 但我還是想說,因為不是第一次:
強迫別人去認同自己的創作就不是同人吧?!
至少,這是同人界大家默認的法則吧?腐女不會拿著 BL 本到處走傳教、畫 H 本的亦不會一頁頁截圖掛出來迫人看。可是將同人詞的歌曲播出來、硬要人填問卷這些行為,不就完全打破了 circle 之間的互信?
還好這次是 rainbow gala 出事,大會至少會正面回應;若然其他 event,最終不了了之的話,再下次 event 可能會看到各個 circle 到處要人填辯稱大會批准的問卷,霸檔同無視守則。同人間的互助,就被這個自稱同人互助委員會搞壞了,真諷刺。
始終這個同人 (出版) 互助委員總算有認識的人,希望走火入魔的人盡快跳出來吧,而且,真正去做一些同人互助的事宜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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